全球传媒学刊

2017, v.4;No.11(02) 80-86

[打印本页] [关闭]
本期目录(Current Issue) | 过刊浏览(Archive) | 高级检索(Advanced Search)

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:社交媒体与个人资料私隐保障
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,Hong Kong:Social Media and Personal Data Privacy Protection

陈美仪,黎智敏,袁烨

摘要(Abstract):

在社交媒体时代,保障数据安全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。作为独立的法定监管机构,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从建立之日起,就致力于保障香港市民的隐私数据安全。1996年,公署出台的个人资料隐私保护条例正式生效,成为亚洲第一份完整的个人资料保障法。条例确定了六项数据保障原则,并规定了公署的监管范围。本文介绍了公署的工作内容和程序,并借助案例阐述了社交媒体对公署日常业务的影响,包括对监管合规、投诉、查询以及公共关系和教育等的作用。

关键词(KeyWords): 香港私隐专员公署;个人数据保障;个人隐私保障法;社交媒体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
作者(Author): 陈美仪,黎智敏,袁烨

DOI: 10.16602/j.gmj.20170016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扩展功能
本文信息
服务与反馈
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
本文作者相关文章
中国知网
分享